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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民警在执行抓捕行动中英勇牺牲 被追记一等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8:11 公安部网站

  张志帮,男,1965年5月12日生人,汉族,198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警队侦察员、刑侦支队责任区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2004年6月任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二级警督警衔。2006年1月10日,张志帮同志在执行抓捕涉嫌绑架、杀人重大犯罪嫌疑人王胜过程中,壮烈牺牲。

  2006年1月8日上午,塘沽分局刑侦支队接到报警称:事主樊某某被绑架。经侦查很
快确认,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阿荣旗安尔基镇来塘人员王胜(男,2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案发后已潜逃至吉林通化。根据掌握情况,“1.8”案件侦破指挥部迅即向吉林通化警方通报案情,请求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决定成立追捕小组。分管责任区刑侦大队工作的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帮同志主动请缨,要求带队执行追捕任务。1月8日下午4时,张志帮同志带领刑侦支队一大队民警王晓东和行动技术支队民警杨涛两名同志驾驶“津警A2485”警车前往吉林通化执行追捕任务。1月9日凌晨5时许,抵达吉林通化的追捕小组顾不上休息,立即展开工作,在吉林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王胜并进行突审。犯罪嫌疑人王胜如实供述了绑架樊某某,并实施杀人、焚尸、烧车的犯罪事实。追捕小组于1月9日下午4时出发押解犯罪嫌疑人王胜返回塘沽。1月10日凌晨6时许,当警车行至唐津高速公路塘沽中心桥处高架桥上时,犯罪嫌疑人王胜突然跳车逃跑,张志帮同志随即跳车追赶。犯罪嫌疑人王胜跨过高架桥护拦企图逃窜,张志帮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在高架桥边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王胜垂死挣扎,从桥上跳下,张志帮同志紧抓不放,与之一同坠落桥下。张志帮同志英勇牺牲,犯罪嫌疑人王胜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张志帮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扎实苦干,参与破获了大量刑事案件;他英勇无畏,顽强拼搏,工作中曾多次立功受奖。1989年,在抓捕一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时,他不顾个人安危,从三楼跳下,在双脚负伤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此,荣立个人三等功。在担任基层所队领导后,他严于律己,冲锋在前,凭着高超的业务技能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先后将两个大队带入了优秀刑侦责任区大队(一级)行列。

  鉴于张志帮同志的英勇行为和平时工作的突出表现,天津市公安局于2006年1月11日为张志帮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月12日批准张志帮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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