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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举报肇事逃逸可免交通违法记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0:14 新晚报

  据新华社青岛电(苏万明 周江波)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出台《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功人员可得到最高300元奖励,并适当免除交通违法记分。《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还规定,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逃逸案件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交警部门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密并在接到举报、抓获逃逸人并完成案件侦破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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