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警示慎用米非司酮堕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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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0:14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记者 田建军)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今年第一号安全用药警示:患者使用“米非司酮”堕胎,必须在有药物流产资质的医院由医生指导谨慎使用,否则起不到终止妊娠的作用,还有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据介绍,根据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新的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零售药店禁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
因剂量、作用及使用方法的差异,小剂量的“米非司酮”仅用于紧急避孕,属于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店销售;而用于终止妊娠的大剂量“米非司酮”,属于“禁售”之列。由于大剂量“米非司酮”不能在药店销售,且用于终止妊娠必须配合其它药物,患者绝对不能自己购买使用。 患者区别这两种不同用途的米非司酮的方法简单,就是查阅该产品说明书或者外包装上的“适应症范围”,并按说明书要求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以保障用药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