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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临刑前被枪下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0:41 东南快报

  “各位法官,耽搁你们几分钟,我要检举一起重大杀人案。”再有一个多小时就要被执行死刑的女杀人犯对正在对她验明正身的法官高声说。

  昨日,将自己同学杀害想骗取保险费的葫芦岛市一名女杀人犯胡应爽再制造出新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枪口下留人,暂缓对这名女杀人犯执行死刑。

  法官当即对这名女犯人进行讯问,胡应爽检举出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现场指挥的法官经过分析,认为胡应爽检举的情况有可能成立,于是立即向法院领导汇报。然后,葫芦岛市法院立即用电话向辽宁省高级法院请示对胡应爽暂缓执行。上级法院经过研究,同意对胡应爽暂缓执行的建议。

  葫芦岛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介绍,胡应爽只是暂缓执行死刑。胡应爽检举的案件将转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案件明显不成立,胡应爽还将在短期内被执行枪决。

  □新闻背景

  2003年12月,27岁的胡应爽在保险公司为同学张小丽上了一份10万元的人身保险。胡应爽为张小丽上保险后不久,就伙同绥中县的男子薛士秋,并在丁某的参与下,将张小丽杀害。之后胡到保险公司理赔,说:“张小丽在沈阳吸毒死亡了。”但是保险公司要求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胡应爽无法办到。此案于次年被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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