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检法两家统一七类案件执法标准“模糊区”案件办理不再模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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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1:46 检察日报 | |||||||||
本报靖江1月13日电(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葛东升) 为规范执法行为,去年8月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与法院协商统一执法标准,使“模糊区”案件办理不再模糊。截至今天,靖江市检察院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65件152人,案件起诉后,没有一件被撤回、改变定性或者被判处无罪。 该院副检察长沈晋说,“统一执法标准很有必要、很有成效”。他介绍说,该院通
据悉,《讨论纪要》形成后,靖江市检察院多次主动向公安机关通报纪要情况,要求公安干警在办案中按照《讨论纪要》收集证据。据统计,《讨论纪要》出台后,该市公安干警收集罪证更加及时充分、确凿,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不捕率为零,截至今天,该院共审查起诉“模糊区”案件65件152人,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为10天,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没有一件撤回、改变定性或者被判处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