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实行“一月一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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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1:4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为推动重大项目顺利进行,市政府将督办机制引入工作流程,重大项目建设将深入推行“一月一督办”制度,凡是决定事项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必须查清原因,加强督查,落实整改。 记者从2005年重大项目工作总结会暨2006年重大项目贷款推介会上获悉,各区、各职能部门作为重大项目的责任单位,每月底都要将本单位协调项目的情况书面送重大办、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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