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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牌期限延长至4月1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01 新京报

  无牌上路开罚时间也将相应延后

  本报讯(记者 王姝 马力 通讯员 王云林)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间将延长至4月1日,电动自行车车主排队上牌的情况将会有所缓解。

  电动自行车上牌最后期限延长至4月1日

  本月4日,北京放开电动自行车“户籍限制”后,全市20个登记站日日爆满,许多市民宁可在寒风中排队等候1个多小时,也要拿到号牌才能放心。丰台区卢沟桥队等交通队,紧急购进了空调、饮水机等设备,把市民从寒风中请入屋内。

  丰台交通支队负责人昨日表示,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最后期限已由原来的本月底,延长至4月1日。在丰台区,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只要买车手续齐全,10分钟左右就能拿到车牌。

  据介绍,交管部门原定下月15日起,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违禁者将受到罚款20元甚至是暂扣车辆的处罚。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限延长之后,处罚时间也将相应延后。

  电动车蓄电池商家不回收将禁售

  针对电动车蓄电池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程霞昨天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发出文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废旧的蓄电池必须由经销商回收,如果回收率不达标准,该产品将不能在北京销售。据介绍,由于今年是电动车解禁第一年,回收率达50%即为合格,到2007年则不能低于70%,2008年以后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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