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下班遇车祸可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0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无论是企业的职工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等事故,均有权获得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 劳动保障部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