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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下班遇车祸可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0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记者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无论是企业的职工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等事故,均有权获得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

  劳动保障部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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