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给年夜饭价定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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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0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天价”年夜饭的问题,江苏省苏州市物价局日前给年夜饭市场制定数条规矩,避免消费者过年因遇消费陷阱而不快。 规定包括:年夜饭必须明码标价,时令菜肴及海鲜等必须醒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要收取“茶水费”、“餐巾纸费”等费用,应事先向消费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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