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厅长陆炳华:全警出动确保群众安全过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41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覃燕燕)昨日下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陆炳华作客广西人大网站“代表访谈”栏目。陆炳华就目前自治区公安部门会采取何种有力措施、让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春节等问题回答了众记者的提问。之后,陆炳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岁末年初,历来是社会治安事故的多发期。陆炳华在访谈中说,为预防各类违法犯
对于近年来备受群众关注的城市“两抢”事件,陆炳华说,为遏制“两抢”事件,自治区公安部门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目前在主要街道路口、广场等交通密集地和案件高发、易发地,都有公安民警在值勤。除了在公共场所加大监警力度以外,公安部门还开展了街道、社区的群防活动。 陆炳华说,在交通要道、群众聚集场所和各类重点区域,公安部门安装技术防范设施,加强监控力度,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一段时间以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了暴力抗法的过激行为。陆炳华对此谈到:“出现该类事件,大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个别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导致部分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二是由于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或出于片面维护其个人利益等原因,不服从执法机关的执法,从而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陆炳华表示,要解决此类事件,应该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除了加强对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执法素质、执法水平,还要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使公民自觉服从执法机关依法做出的执法处置。另外,有关部门也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阻挠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责任。编辑:杨东作者:覃燕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