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元网络赌球案开审嫌犯认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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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5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穆奕)凭着一台笔记本、两张银行卡和几个授权账号,王欣在网上铺开了一个大规模“赌场”,其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和会员投注额达1.2亿元。昨天,王欣在石景山法院接受审判。该案是公安部在2004年集中打击赌博行动中督办的案件,王欣是目前北京市查处到案的网络赌球最高代理商。
今年34岁的王欣,2002年起开始参与赌球,2004年他获取了三级和二级赌博网站的管理账号,并积极发展下线和赌客。成为庄家的王欣,通过“退水”“杀成”获益以及出租账号的方式牟利。王欣说,“退水”就是赌博网站给他的提成;“杀成”则是可以和下级庄家一起分成。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到2004年12月期间,王欣利用二、三级代理权限,在家中用笔记本电脑参与网络赌球,其间所管理的下级代理商和会员投注金额共计1.2亿多元。 王欣在法庭上称,虽然他涉案亿元,实际上自己没赚到什么钱。他称因为一些客户欠赌债不还,就少了些利润,再加上他自己也参赌,把赚的钱也输进去了。 王欣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他说:“我现在已经意识到赌球的危害性,非常后悔。” 该案昨天没有宣判。 ■案件背后 网络赌球存在打击难度 检查官李凯告诉记者,网络赌球危害性很大且难于侦查。网络投注不聚到一起,不需直接付钱,且赌博网站都开设在允许赌博的国家或地区,还经常更换网址和账号,给侦查增添了很大难度。 此外,目前相关法规落后,使赌球的“犯罪成本”很小。目前,《刑法》对赌博案量刑的上限仅为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