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少写两字年租缩水成了月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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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4:1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野)綦江县人王华租房给李强,签合同时自己粗心,校对不严,合同里租金计算标准里少了“每月”二字,结果对方年租变为了月租。上周,綦江法院判令对显失公平的《租房协议》作相应变更。 上月31日,王华起诉称,他4月17日与租房人李强签《租房协议》,由李强经手打印的租金计算单位少了“每月”二字,自己没注意到就签了字。后李强坚持按“协议”付租金
被告李强辩称协议有效,应认真履行。法院审理认为,《租房协议》由被告经手打印,租金计算单位少了“每月”二字,这显然严重显失公平,因此支持原告诉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