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救伤者找证人哪个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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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4: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杨丁) 事件回放:倒车时,女子撞上的士车头倒地昏迷。的哥在准备将女子送往医院时,却突然改变主意,四处请路人帮他作证。但20多分钟里,无人为他作证。无奈,的哥只得报警,等警方赶来后一同将女子送往医院。此时,距女子倒地昏迷已超过半个多小时。昨日,楚天金报1版报道此事后,就的哥的做法,众多读者打来电话评说。
先保护好自己 才能安心救人 在昨日的百余名读者来电中,半数人声称理解或支持司机的做法。 邓先生称,人必须先保护好自己。当事人在找到证人免去后顾之忧后,他才可能去救助别人。的哥这么做是理性的,而不是没人情味, 谢女士也是一名车主,她认为,如果没人作证的话,该女子若真有个三长两短或到时反咬一口,司机肯定会“说不清楚”,这样岂不是救了别人害了自己? 夏先生也认为,的哥当时的做法很正确。他当时其实很想救人,“否则不会四处请他人随行前往医院。找证人,只能说明他想同时免除不必要的麻烦。” 生命高于一切 重于分清责任 易女士称,如果自己是当事司机,一定会先救人。“的哥在寻找证人的时候耽搁了半小时之久,万一女子因此发生意外,他岂不是要内疚一辈子?”易女士认为,生命高于一切,分清责任是其次。 持与易女士相同观点的人也不在少数。其中一李姓先生讲了个类似事件:他的姨父在一起车祸中受伤,头部血流如注。当事司机也是为找寻人证,耽误了20多分钟,结果他的姨父因流血过多,死在去医院的路上。 交警:先救人,再分责 据江汉交警大队马警官介绍,车祸后,车主应立即做三件事: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救人是第一位的。新颁布的交通法规已明确规定:如果机动车辆与人相撞,不管责任是在哪方,车主都有义务先救助伤者,并先垫付伤者的医药费(没钱则由保险公司先付)。如果是车主撞伤他人而不实施救助,因此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车主须负法律责任。 律师:救人不必有后顾之忧 “本案中的司机在实施救助时,其实不必有后顾之忧。就算没有找或找不到证人,现有科学足以鉴定出谁才是真正肇事者。”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伟说。 他向记者介绍了一个真实案例:两年前在大连,一轿车司机在马路上发现了一名被撞成重伤的男子,事发危急,司机立刻将男子送往医院。男子得到救治后,其家属反称受害者是救助人撞伤。此时,司机又找不到证人,情形十分不利。 但事实在法医的鉴定下真相大白:男子身上的伤是被一辆货车所撞。该名司机不仅洗脱冤情,还被央视东方之子栏目评为“最有爱心的人”。 张律师称,这类案件都须经过法医鉴定,如受害人身上撞伤情况、车辆受损情况等。判案中,证人口供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直接的物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