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枪60余支 8名犯嫌过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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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5: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中国成立以来成都最大涉枪案昨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 昨日,曾轰动一时的成都“1·21”特大贩枪案(本报曾作报道)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据悉,此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成都破获的最大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
指控8犯嫌贩卖60余支手枪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2004年9月,被告人泽松、陈柯共谋贩卖枪支盈利,并约定由陈联系购买,泽松负责出售。当年9月至12月,陈数次从青海省化隆县某村的被告人马哈克毛处,购得共计60余支仿“六四”式、“五四”式手枪,后辗转运到成都交给泽松。泽松连同子弹以每支大约25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唐仕礼,唐又加价并通过其女友林荔等人四处贩卖,赃款交由林存入银行。2005年1月20日,泽松将一支半自动步枪以1.2万卖给被告人阳国春。当日下午,唐仕礼也通过被告人袁伟以1万元将2支仿“六四”式手枪卖给他人(另处),袁伟从中获利2000元。 辩论犯嫌否认所贩枪支数目 在昨天的庭审中,犯罪嫌疑人泽松等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买卖枪支有60余支均予以否认,一致认为只有30余支;马哈克毛在庭上则承认是45支,均为仿“六四”式手枪,卖出价是900元/支。泽松等人在庭上还供述买卖一直是现货现金交易,蒋方军等人辩称购枪是用来收藏、玩耍的。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王鑫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陈东李佳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