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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领在学习中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5:4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省高院入选全国10个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

  本报讯 (聂敏宁祝鸿记者高云君)昨(13)日喜讯传来,全国学习型组织评选在北京揭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10个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之一,是我省唯一获奖单位。据了解,此项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共同组织。

  在省高院,无论是法官还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学习都有一种紧迫感。“信息时代,最大的恐慌是知识恐慌,最大的危机是本领危机”,该院一位资深法官说,“面对大量的新类型案件,要公正裁判,吃老本显然不行了。”

  据介绍,该院出台一系列措施,使全员学习渐成习惯。部门各科(室、组、办、站)制定了实施细则,把学习态度和成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依据。同时,打造专业知识宣讲团、典型案例探讨小组、技能技巧演示队、领导辅导学习站等不同组合的学习团队85个。

  从审判业务庭到合议庭和办案组,“人人当老师”,全员轮流讲课,自由组合团队交流讨论。近两年共举办执法理论研讨、专业学术会、重点课题调研会及征文评选等活动25个,是全国开展学术活动最多的高院之一。目前,该院各审判门类均产生了在全国有影响的业务带头人和知名法官。

  全员学习大大促进了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省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全文试点、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若干规定等创新举措,受到最高法院和省领导的表扬,并在系统推广。两年来,省高院参与最高法院等部署的重大调研课题62个,提出司法建议90多件,位居西部法院第一;全省法院审判工作整体呈现出结案数、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二审维持率“四个上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来信来访、违法违纪举报“四个下降”的良好态势。

  短评让全员学习成为习惯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了较大反响,新年伊始又荣获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称号,可喜可贺。

  “让全员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为提升司法能力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载体,整合了智力资源,推动了人民法院整体素质的提升。

  法官应当是社会的楷模,是法律人群体的佼佼者。随着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学习中积累、在学习中提升,成为必由之路。省高院创建学习型组织不仅为法院系统树立了榜样,而且也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增添了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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