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扶持“家庭公司” 鼓励失业人群自主创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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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6:0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13日电 在上海历经九年发展的“家庭公司”,将得到法律扶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通过立法将“家庭公司”确定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上海下岗者投身创办的各类“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因其规模较小而被人们称为“家庭公司”,是上海针对100万失业人群,推出的鼓励自主创业的措施。 统计数据表明,上海在2005年新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1.2万家,净增就业岗位7.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公司”3.4万个,吸纳从业人员达35.5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