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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歹徒制造多起炸弹敲诈案在徐州被公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6: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徐州“8·13”涉爆敲诈案在该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嫌在2005年7月18日敲诈南京中央商场、8月1日敲诈苏州家乐福超市、8月13日敲诈徐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两名河南商丘犯罪嫌疑人任某和焦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7月,任某和焦某带着从河南商丘试爆成功的两枚炸弹,一路南下寻找作案目标。18日,任某踩点后选中南京中央商场为敲诈目标,要求商场汇入人民币105万元,遭到
拒绝。两周后,两人又将爆炸装置寄存在苏州家乐福的顾客寄存柜内,要求商场汇入人民币105万元,同样遭到拒绝。两次敲诈一无所获后,两名狂徒带着炸弹又奔赴徐州,选择在金鹰国际购物中心五楼客服中心安全通道门后放置炸弹,并点燃蚊香延时引爆,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敲诈105万,随后将商场打入其银行账号的人民币3000元取走900元。所幸蚊香被商场工作人员及时剪断,未酿成惨剧。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任某在2001年5月28日因敲诈勒索罪,被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父昨日参加了旁听,看到一早从家乡赶来的白发苍苍的父亲,任某当庭向其父下跪称:“对不起你,爸。”由于该案尚有相关证据需要补充,法院将择日宣判。(胡连俊 张婧 周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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