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0万元买彩票 恩施三彩迷法院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6: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蒲哲 通讯员 张国帆 实习生 吴丹 报道:疯狂痴迷彩票,恩施市三名企业员工竟共同挪用企业资金达50多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前天,恩施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挪用资金购买彩票案件。 据了解,张某、向某、刘某三人都是该市红土乡人,都在恩施清江煤炭有限公司上班。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7月下旬,张某等三人在购买彩票时,发现体育彩票排列三和
据了解,张某先后共同参与或单独挪用货款50余万元,其中归自己使用40多万元;向某同参与和单独挪用货款用于购买彩票47万元,其中归自己使用6.4万元;刘某共同参与和单独挪用货款28万多元,其中归自己使用5.5万元。 2005年8月16日,张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之后向、刘两人也分别到案。2005年8月18日,向某和刘某分别退赔挪用货款6.4万元和2.2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被告人刘某当庭翻供,认为自己“不存在共同参与和单独挪用货款用于购买彩票”。 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