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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保障南京天蓝气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4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解悦) 近几年来,随着南京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导致大气中与机动车排气有关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居高不下。市人大代表、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王永宁建议,修订《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从源头上保障天蓝气清。

  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污染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

  监测结果显示,由于机动车大幅度增加,导致大气中与机动车排气有关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居高不下,2004年比2000年提高了近26%,污染指标已逼近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污染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从典型道路及两侧呼吸带高度监测数据看: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浓度是同等条件下“国控监测点”均值的2.16倍和1.89倍,已严重超标。

  等红灯时排放的污染物比行驶状态高出一倍以上

  近几年来,尽管城区交通道路不断发展,但受多种因素制约,断头路、红绿灯多。一些瓶颈路段、高峰时段堵塞严重,车辆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排放的污染物比行驶状态高出一倍以上。南京大学监测结果显示,严重的路口路段污染浓度已处于发生光化学烟雾的临界状态。根据预测,2010年机动车总数将达128万辆以上,如不采取更严格的控制要求,污染还将进一步加重。

  对路检方式和超标处罚进行修改和补充

  王永宁表示,尾气污染严重影响市民健康,也与建设“和谐南京”目标,与落实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近几年来,由于国家相继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因此,1998年5月10日市政府《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市长令,已经难适用新形势下的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修改《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迫在眉睫。王永宁建议市法制办将修订《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加以实施。将对机动车的排气检测监管改为由环保部门负责和委托,对路检方式和超标处罚进行修改和补充,减少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污染。(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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