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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购买者权益谁来保护,业主参与期房建设监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4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毛庆)

  对部分常见病的治疗进行限价、工会要组织工人与企业主协商加薪、商品房价格成本应对外公布……这两天,本报刊登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正如茶南小区的钟先生所说的那样,现在,代表委员们真正承担起了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把老百姓的心声带到了会场。同时,市民们还就房产、环保等多方面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业主要参与期房建设监理

  “南京是否可以推广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来保证期房购买者的合法利益?”家住绿岛华亭的杨敏打来电话说,房产新政的实施在抑制房价方面发挥出良好的效果,让市民拍手称快,但期房交付时的种种问题却成为困扰广大购房者的新问题。“市民购买期房时,无法像其他产品一样获得商品完整有效的信息,往往根据房地产开发销售公司的宣传来决定是否购买。如果遇到不诚信的开发商,市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护?”因此,杨敏建议,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出台有关文件,要求房屋交付时,采取开发商必须出具楼盘本身以及建造过程涉及主要产品与服务的相关证书,允许成立业主监理会参与开发过程的监理,推广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等方式,让购买期房的市民吃一颗“定心丸”。

  要多开些适合“4050”人员的招聘会

  下关区工农新村28幢90号居民张英秀来电说,刘伯承广场附近的窨井盖已经失踪半个多月了,上面就横着一把扫帚,十分危险,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不要等出了事故再来弥补。

  栖霞区某中学甘老师来电说,现在政府对失地农民有很多优惠政策,比如说补偿金、办理保险、推荐工作等,但对于5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来说,很少有适合他们的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多开办“4050”人员的招聘会,让他们的生活有保障。

  和燕花苑小区的易从英来电说,迈皋桥北崮山路,本来就是很窄的一条路,因为占道经营猖獗,可行走的空间变得更加狭窄,过往车辆行人十分不便,建议有关部门前去整治。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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