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任达记者解悦)
1月13日14时30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杨植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赵明怀作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在修改报告时充分吸收,对无法补充到报告中的,也将认真整理,及时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以供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和改进。听取、讨论并通过了大会副秘书长容桂萍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7件,其中:地方立法和法制建设方面的13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方面的2件;计划、工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2件;农业、农村工作、水利、土地方面的5件;城建、环保方面的13件;教育科技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的1件。经综合分析,决定将王瑶等10位代表提出的“尽快制定南京市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地方性法规”等6件交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31件作为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本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408件,一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提交大会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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