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工伤认定若干问题的处理决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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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8:3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受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责任谁来承担?什么样的劳动能力鉴定为终结鉴定?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出台并于本月起实施《贵州省关于工伤认定若干问题的处理决定》,规范我省工伤认定并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明确。 政策规定:对于省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驻外职工,在外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认定,指定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本省行政区域外用人单位职工在省内发生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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