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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大贩枪案八被告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8:39 每日新报

  《成都商报》供本报专稿昨日上午,建国以来成都地区最大一起贩卖枪支案在成都市中院一法庭一审公开开庭。检察机关指控, 8名被告人在 2004年 9月至 12月期间,先后买卖 60多支枪和大量军用子弹,其中包括仿“五四”式、仿“六四”式手枪、半自动步枪、滑膛枪和多种仿制冲锋枪。被告人在法庭上交代,他们 900元买进一支枪,经过数度倒手,可以卖到 5000元的价格。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大肆进行枪支、弹药交易,构成犯罪。庭审持续了近 6个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上指控:为牟暴利 8人疯狂贩枪

  检察机关指控, 2004年 9月,被告人泽松、陈柯共谋贩枪,陈柯负责联系购买,泽松负责出售。 9月至 12月期间,陈柯数次联系青海省化隆县某村的被告人马哈克毛,从他那里购买了共计 60余支仿“六四”式、“五四”式手枪,随后运到成都交给泽松。泽松收到枪支后,连同子弹,以每支 25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唐仕礼,唐又加价,通过女友林荔等人四处贩卖,所获赃款由林荔存入银行。

  检方另查明,被告人泽松、蒋方军还曾先后向马某某(另处)购买冲锋枪、半自动步枪、仿“六四”式手枪及各种口径军用子弹。 2005年 1月 20日,泽松在成都市一宾馆附近将一支半自动步枪以 1.2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阳国春。

  2005年 1月 21日晚 8时许,泽松、唐仕礼在成都一宾馆附近一汽车内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当场收缴 20支仿“六四”式手枪,从泽松暂住房内搜出仿“六四”式手枪 6支、仿“五四”式手枪 1支、“八二”及“五六”式冲锋枪各 1支、“八五”式微型冲锋枪 1支、各种口径军用子弹 489发。

  警方还从唐仕礼暂住地搜出仿“六四”式手枪 2支、仿“五一”式手枪 1支、滑膛枪 1支、各种口径军用子弹 32发。当晚 9时许,警方抓获蒋方军,从其暂住地搜出仿“八五”式冲锋枪、仿“六四”式手枪各 1支、各种口径军用子弹 54发。之后,被告人陈柯、马哈克毛、林荔、阳国春、袁伟相继被抓获。

  庭审自辩:被告竟称买枪为收藏

  对指控,几名被告人基本承认贩卖枪支的事实,但辩称,指控贩卖的数量不是 60余支。泽松等人认为只有 30余支,马哈克毛承认是 45支。

  “我最初卖给他们的价格是 900元一支。”卖枪者马哈克毛说,陈柯一次性在他那里买了 45支枪,此后,经过加价,泽松以 2500元的价格转手给唐,又经过反复倒卖,最后,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出售的价格高达 5000元。

  “你们买枪干什么?”公诉人问。唐、蒋二人回答:“买来收藏、玩儿的。”当公诉人再次反问他们是否知道买卖、持有枪支违法的时候,他们低头不语。 8名被告人中,林荔 24岁。庭审中,她称,男朋友唐仕礼是让她帮忙送过东西给别人,但她不知道里面是枪。唐也让她在银行存过钱,但她也不知道是贩卖枪支得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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