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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价格有了明确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9:2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刘铮)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有了明确的管理办法。

  记者13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或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
行;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现行办法执行;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标准本着促进发展、提高效率、规范管理、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办法》还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费用分摊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各省级电网企业按其销售电量占全国的比例,分摊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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