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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提案关注构建和谐城市 改造“城中村”合民心顺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9:48 云南日报

  

多份提案关注构建和谐城市改造“城中村”合民心顺民意

  提案关注和谐社会。本报记者 苏颖 摄

  【提案名称】《处理好“城中村”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市》(关注同类问题的提案还有《昆明市的“城中村”的改造、抗震设防及科学规划问题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高
度重视》)

  提案人王学鸿姜朝松

  【案由】

  近年来,我省许多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迅速完成了非农化转变,却并未顺利融入城市,而在众多因素影响下演变成了难以彻底城市化的区域,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构建和谐城市,必须解决好这一问题。

  改造“城中村”应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和创造优美环境,不能让“城中村”成为创造和谐城市的绊脚石。由于“城中村”中居住着大量的流动人口,存在就业、教育、消防、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加上村民违章私建房屋现象突出,房屋质量良莠不齐,并在隔音、隔热、防潮、通风等方面存在缺陷,故与现代城市的生态、整洁和舒适相去甚远。

  昆明市的城中村共有297个,绝大部分分布在三环路内,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非常住人口则超过100万人。几乎所有的“城中村”均未按国家抗震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如果发生地震裂度为8度以上地震时,现有“城中村”将有6成以上房屋会遭严重破坏,甚至倒塌。

  “城中村”中现存的种种不和谐都难以避免地对构建和谐城市产生消极影响,必须加以改造。

  【提案要点】

  提案人王学鸿认为,“城中村”的产生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和深刻的社会背景,对“城中村”的认识应该更趋理性和深入。改造“城中村”涉及到政府、开发商、村民及城市居民等多方利益平衡,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合民心、顺民意。建议全面考虑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及村民、城市居民之间的利益平衡,争取平稳解决;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选择不同改造模式,不能再采取整齐划一、省时省力的老办法。

  提案人姜朝松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参照广州、深圳、西安等城市的做法,分期分步改造,并逐步摸索规律,为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地震部门对昆明市范围内现有“城中村”抗震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为政府对“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市民反响】

  长期关注城市规划的李先生表示,老的“城中村”危房比例较大,自己举双手赞成改造“城中村”,不过实施过程中应人性化操作;一位在城中心拥有私房的老太太说:“不是我觉悟不高,也不是我反对政府创造文明城市,但一改造我家三代七口人住到哪里去?”老太太主要是担心不断往上蹿的商品房价格让人承受不起。

  记者朱咏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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