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艾滋犯罪人员 公安局不能随便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34 重庆商报 | |||||||||
对于我市面临的日趋严峻的艾滋病威胁,昨日,市人大代表、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钺锋针对目前防治中的漏洞,向人大提交了议案,要求公安机关抓获艾滋病的卖淫嫖娼人员、吸毒人员,不能随便放,而应将其送到卫生防疫部门化验,并建立档案。 李钺锋称,他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派出所在抓获上述人员时,很多都没有强行送验。这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导致艾滋病传染范围扩大。他说,自1993年我市发现第一例艾滋
记者 刘定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