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报走私最高可获三万元人民币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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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一月十三日电(婷婷 晓和 梅彬)广东省打私办今天透露,今年广东实施《广东省举报走私非涉税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举报走私非涉税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最高可获三万元人民币奖励。 新措施规定,各类举报奖励金额均不超过查获走私非涉税物品价值的百分之五。认定违法事实完全清楚,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
根据界定,中国海关将打击走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涉及税收的涉税物品走私,第二类是不以税收为主,但同样是国家需要加强监管的非涉税物品的走私。非涉税物品是指走私被查获后,不能流入市场的、不能拍卖的、不能产生利润的,必须销毁的物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