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出租车夜间“出城”可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西安1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乘客夜间要求出租车驶往边远、偏僻地区,驾驶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这是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13日通过的《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的一项新规定。

  《条例》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规范、乘客的文明乘车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禁止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时有以下行为:待租时拒载;营运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
乘客同乘;无故绕行;计价器故障、失准时继续营运;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不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刁难、欺骗、勒索乘客的其他行为。违反此项规定的将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当乘客在禁止路段内拦车,无人陪同的醉酒者或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乘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车,或乘客的要求属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中止服务。《条例》将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