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夜间“出城”可登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西安1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乘客夜间要求出租车驶往边远、偏僻地区,驾驶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这是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13日通过的《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的一项新规定。 《条例》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规范、乘客的文明乘车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禁止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时有以下行为:待租时拒载;营运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