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春运乱涨价最高罚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1:02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南昌1月13日专电(刘锋、胡骅)近日,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首次召开春运价格提醒会,提醒公路、铁路和民航等多家客运单位执行运价政策,十种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将被罚20万元。

  这十种行为是: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