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春运乱涨价最高罚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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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1:02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昌1月13日专电(刘锋、胡骅)近日,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首次召开春运价格提醒会,提醒公路、铁路和民航等多家客运单位执行运价政策,十种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将被罚20万元。 这十种行为是: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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