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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200元获10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2:57 长沙晚报

  本报讯 入室抢得区区200余元,却面临长达10年的牢狱之灾。昨日下午,当谢新辉听到宁乡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时,顿时后悔不迭。

  谢新辉系宁乡县老粮仓镇长田村农民。谢新辉与本村村民喻德明本来是好朋友,此前他欠了喻德明200元钱。去年9月4日,他将200元钱还给了喻德明。但另外一名债权人也要求他马上归还所欠的200元钱。次日凌晨,谢新辉携带手电筒潜入喻德明家,将喻家厨房和卧
室内的电灯泡取下后,来到喻德明所睡的床上,坐住喻德明的身体,并用左膝盖跪住喻德明的右手,用右手抓住喻德明的左手,从喻德明枕在头下的上衣口袋里抢得现金224.5元。当喻德明下床追赶时,谢新辉用事先准备好的地灰向喻的面部砸去,然后逃离了现场。昨日下午,宁乡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谢新辉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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