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200元获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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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2:57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入室抢得区区200余元,却面临长达10年的牢狱之灾。昨日下午,当谢新辉听到宁乡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时,顿时后悔不迭。 谢新辉系宁乡县老粮仓镇长田村农民。谢新辉与本村村民喻德明本来是好朋友,此前他欠了喻德明200元钱。去年9月4日,他将200元钱还给了喻德明。但另外一名债权人也要求他马上归还所欠的200元钱。次日凌晨,谢新辉携带手电筒潜入喻德明家,将喻家厨房和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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