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鸟叫得响两个邻居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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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3:34 长沙晚报 | |||||||||
本报广州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天河区居民张明明(化名)在家里养了一只小鸟,这个天性活泼的小精灵兴致来时,常常一展歌喉,结果却把好邻居李强强(化名)惹恼了。 李强强要状告小鸟,但由于法院不受理人告动物案,李强强便把鸟主张明明告上了天河区法院。李强强在诉讼状中说,几个月前张明明开始养鸟,从那时开始他的“幸福生活
李强强声称,他曾多次找张明明洽谈此事,但张明明不愿意采取措施。李强强认为,张明明养鸟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他的生命健康权,所以要求张明明“马上停止制造噪音并人道毁灭该小鸟”,此外还应赔偿他因受噪音影响而支出的医疗费共计1600多元。 张明明辩称,自己在家饲养观赏鸟的行为并不违法,自己的小鸟是上午8时到9时或下午3时至4时才拿出阳台,这时李强强才会听到鸟鸣,应该不会干扰他的工作和睡眠,李强强的高血压、心脏病并非因为鸟叫而复发、加重。 在本案审理的过程中,李强强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张明明饲养的鸟的叫声进行声级测定。法院随后走访了天河区环境保护局一间监理站,站长表示,他们没有受理过这方面的鉴定,虽然可以测出声音分贝,但对小鸟叫声是否会造成人体伤害没法鉴定。由于无法举出足够证据,李强强最终撤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