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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狗年会不会 满街跑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8:45 东方今报

  

天啊狗年会不会

  或许这“身份证”很快就便宜了

  近期,郑州市宠物交易市场生意前所未有地红火,乐坏了卖宠物狗的老板,这一段儿的生意比以往要好一倍,因为传说养犬证费用“要降了”。

  其实,“养犬登记费由3000元降至100元”已经不是新闻了。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最新的“养狗”修改草案中再次证实,虽然草案近期不会提交人大,可今年通过的可能性很大,其中的人性化管理值得期待。

  ●大不同: 重“限制”改成重“管理”、加大处罚

  修改思路

  带来问题一串串

  郑州市养犬不再限制,而选择“放开”,虽然《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目前只是草案,但养犬登记费由3000元降至100元的消息,爱狗者一直在期待,一名养狗爱好者感慨:“这就像是打碎了一个枷锁。”

  和现行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相比,从限制到管理,改变的不只是两个字眼儿,更加人性化的修改方案,基本修改思路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情民意。

  但是,对不养犬者和厌恶养犬者来说,“放开”未必就是福音,“到时候弄得街上到处狗乱跑怎么办?卫生、防疫问题谁来管?”

  由“限”到“管”,费用为何要降低?如何做好管理?有哪些具体可行的措施?昨天,记者对草案的拟订者——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进行了专访。

  条例原则

  爱狗不爱狗都得照顾到

  “条例修改的基本原则就是,既尊重养犬者的权利,又尊重不养犬者及厌恶养犬者的权利,达到一种最佳平衡。”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新条例将会更具人性化,体现以人为本。”

  贺大文说,与旧条例最大的不同是,新条例草案增加了第三条:本市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管理机制。

  以前是重限制,现在是重管理、同时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降低办证门槛、方便市民办证、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制定养犬公约、照顾特殊人群等规定,更具人性化。

  街道办事处就能办证

  不必再倒几趟公交

  以往的郑州市全市养犬证的办理,都集中在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办事大厅,有些市民来办证,要倒好几趟公交车。

  “新条例将来实施后,市民如要办证,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就能办理。”贺大文说,新条例第七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城市街道办事处受理居民家庭养犬注册登记申请,办理养犬证和犬牌。并对街道办事处养犬注册登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现象

  狗市老板钞票数到手软

  昨天下午3时许,郑州市宠物交易市场,“狗老板”尹志乐呵呵地向顾客介绍他的“英国可卡猎犬”,这一段,狗市生意特别好,上个星期,他的6条藏獒(非纯种,每条两三万元)被顾客抢光了,仅昨天他就卖出4条“可卡”。

  “这个月估计能卖出四五十条,比往常生意好一倍。”新的条例草案,早就在“狗老板”中传开了,“办养犬证便宜了,来买狗的人也多了。”

  尹志还捎带着做狗用品生意,狗链、狗窝、狗粮,收入随行情水涨船高。贺大文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狗越来越宠,也越来越舍得投入。在台湾,狗牌实行芯片管理,里面有狗的详细资料甚至父辈家族史信息,宠物用品与装饰店,倒是一个颇具前景的行业。”

  隐忧

  会不会造成满街都是狗

  新条例草案得到养犬爱好者的赞赏,但也有市民担心:“要是放开了,养狗的一下变多,满街狗乱跑怎么办?”

  贺大文说,草案考虑到了这一情况,经过反复论证,认为不会出现满街狗乱跑的状况。

  “放开养犬的人可能会多一些,但不会造成狗多为患。其实养狗是个人喜好,喜欢养的人,再限制也会养,不喜欢的人,让他养也不会养,我就不喜欢养狗,虽然办狗证便宜了,我还是不会养。”

  严规

  不守“规矩”3年不能办证

  新条例草案对于违规养犬者的处罚,将更加严厉。如违反相关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50元,并增加了新内容:

  如违规情节严重,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养犬证。养犬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处以注销养犬证的,在3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另外,如果养犬者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性化: 调和“爱和不爱”的矛盾

  为了邻里关系

  养狗问题小区可“自治”

  半夜狗狂叫不已,吵得人整夜睡不着觉;在小区内随地便溺,树根处、草坪里到处是狗屎狗尿,让人心烦。最让人恼火的是,这些问题即使投诉,也不能很快得到解决,弄不好,还破坏邻里关系,因为狗伤了和气。

  这些问题,新条例草案都增加了新的内容:

  第五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民、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这些问题,交给了市民自己解决,在市民内部发挥民主,同时又能增强市民自律性。”贺大文说。

  导盲犬办证不收费

  鳏寡老人养狗不收钱

  新条例草案中,最令养犬爱好者振奋的是,以前被老百姓称为“天价”的登记费,将会“一落千丈”。

  现行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第13条规定:经核准养犬的个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登记费的标准为每只犬3000元;年度注册费为每只犬500元。

  “养狗成了富人的专利,咱普通老百姓哪能养得起狗呢?”对于养犬登记费过高,郑州市民颇有微词。

  “当初规定登记费3000元,就是想通过高价,达到限制的目的。”贺大文说,但是条例实施7年多来,并没有达到限制的目的,目前郑州市共办理922个养犬证,“可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的犬只在2万只以上。”

  “绝大多数养狗者都不办证,限制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考虑到郑州市养犬者的呼声和郑州市目前的实际消费水平,并在网上及多家媒体征集广泛民意,将注册登记费由3000元降至每年缴纳100元,用作养犬证和犬牌的制作成本费和管理费。”

  新条例草案同时规定:对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养辅助犬和鳏寡老人养犬的,免收注册登记费。

  遛狗不再限时

  爱犬可以“晒太阳”

  《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市民外出遛狗时间为晚8时至次日早上7时,其他时间外出遛狗,即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相关处罚。

  这条规定让养狗爱好者颇有微词:“这样规定,狗岂不是天天都见不到太阳,我的爱犬都快得‘佝偻病’了。”

  新条例草案,将此规定删除,不再限制遛狗时间,市民可以天天带狗出来晒太阳了。

  争当文明狗

  教狗狗“尊老爱幼”

  另外,新条例草案第19条增加了这样的规定: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乘坐电梯时应当怀抱或者采取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防止犬只咬伤他人。

  “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新出现的情况而制定,比如针对居民住宅小高层增多,规定带狗乘电梯时应当怀抱等,更体现以人为本。”贺大文说。

  狗狗“葬礼”有讲究

  深埋或无害化处理

  《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第23条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对死亡犬应当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可怎么处理,却没有指明。”贺大文说,对此,新条例草案做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养犬单位或个人对死亡犬尸体应当运至城市建成区外深埋,或者密封后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死亡犬尸体随处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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