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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不在受理范围被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4:31 京华时报

  ■《村民为收养弃婴告村委会》追踪

  本报讯(记者邹桂)本报去年12月30日曾报道《村民为收养弃婴告村委会》,刘振山因村委会不出具证明,致收养7年的弃婴至今仍是“黑户”,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昨天,丰台法院一审驳回刘的起诉。法院认为,刘振山所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该争议应到其他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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