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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罚款无钱扣“两证” 铁路民警如此执法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饶纯武 实习生 刘洋 通讯员 志波 报道:到武昌火车站出站口停放摩托车,铁路民警竟要处以100元、200元罚款,而且要当场交罚金。此举引起了违停司机的不解。

  武汉某航空服务公司的业务员廖凡说,1月12日中午,他驾驶摩托车到武昌火车站出站口附近等一个客户。不料,刚等几分钟,武昌火车站公安段一名民警过来,让他拿出驾驶
证和行驶证,并要罚款200元。

  廖凡心想,只有交警才能检查和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他以身上没钱为由,与民警说好明天借钱后来交。

  13日晚6时20分左右,廖凡在武昌火车站公安段值勤室找到了12日中午值班的那名民警。民警问廖凡借了多少钱,廖称只借了100元,对方也就默认收了100元!并开具了一张《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当事人廖凡因扰乱车站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和第19条,给予处罚,罚款人民币100元”。

  对此,武昌火车站公安段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的罚款全部上缴财政,并非留在了车站;“如果错了,一定改正”。

  记者就此请教了几名律师,他们一致认为,铁路民警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就是认定停放摩托车扰乱了车站的秩序;而通常情况下,违停是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理;除非经教育仍不离开,才能认定为扰乱车站秩序。与此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的罚款不得超过50元,50元以上的罚款,必须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制作笔录,给处罚人告知权利书。而廖凡交钱后,对方就还了“两证”,没有任何笔录和权利告知书。

  武昌交通大队站前值勤民警表示,武昌火车站外的交通秩序,应由交警负责执法。对于出站口违停的摩托车,因情节较轻,交警一般只是进行纠正,并未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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