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期将出台医改政策 普及社区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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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8:59 汉网 | |||||||||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据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各地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 《决定》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提出了到
该《决定》目前还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社区卫生服务 属公益性质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时间点被设定在2010年。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同时,《决定》中还明确,要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大部分中小城市都没有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对此,《决定》给出了确定无疑的答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此处的地方就是地方政府。 建立社区首诊制度 大医院医生下基层 《决定》中规定的首诊制度很可能成为推动医院体系重构的起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而和这个过程同步的是将过度集中在三级大医院的医疗资源下放。 “在社区医院的建设中,完全可以将三级医院中的一些技术人才调配过去,充当业务骨干。”曾任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的蔡仁华解释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