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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10:45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远通讯员张辉)“我们要积极推动立法进程,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年内颁布《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在1月10日召开的全省司法局长会议上,省司法厅厅长张庆华做出如此表示。

  法律援助是政府保障公民平等、公正享受司法保护的一项法律制度。国务院已于2003年7月颁布《法律援助条例》。目前,全国近20个省(区、市)有了自己的《法律援助条例》
。据了解,我省已将《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列入省人大2006年立法计划。由省司法厅起草的《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送审稿)》,经过反复修改,内容已基本成熟,待省政府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

  据介绍,与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相比较,《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送审稿)》对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相应的扩展,如规定公民主张因环境污染产生的民事权益和为适龄儿童、少年主张接受义务教育的民事权益,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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