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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教育失衡现象严重 应立法维护教育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12:32 云网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文化条件、历史原因等的差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失衡的现象严重存在。”石世泽委员对教育公平问题提出了《教育公平必须纳入法制轨道》的提案。

  [案由]

  我国教育不公的现象一直存在,突出表现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公、教育机会不均衡等方面,全社会的教育投资用在城市的占77%,而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各省的情况也不一样,高等教育资金的投入比例远大于基础教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的区别,造成重点学校成为大家竞相追逐的目标,于是“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等成为重点学校的另一笔收入,也使老师之间、学生之间心理不平衡,同时容易造成教育腐败。我省的教育公平现状也不容乐观。

  [建议]

  政府制定政策应以公平为主要目标,据此配置教育资源,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和长期性,充分考虑教育资源国民普遍享有的原则,确保国民享有教育的平等机会。要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依据教育公平的原则,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理顺教育管理的体制关系;建立健全维护教育公平的组织机构,建立相关机制;政府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实行按学生人均占有资产的多少来决定拨出经费的多少;人大、政协不定期地组织对教育部门的视察,检查核实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和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检查重点学校“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等的收支情况;着手进行我省有关教育公平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从根本上最终解决问题。(胡建芳 何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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