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乱放烟花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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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2:5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黄豁)今年是重庆烟花爆竹“禁放”11年后改为“限放”的第一年,凡春节期间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人员、单位,一律按法规上限处理。为鼓励市民举报违法销售、储存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重庆渝中区开出的举报奖励总金额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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