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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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宋姝辉)今天从省法院获悉,我省法院系统第二个五年改革方案已经出台,该方案改革和完善了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规定今年要实现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 该方案规定,省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除被告人认罪或者控辩双方对证据没有争议的以外,证人和鉴定人应当出庭。
从今年起,省法院对被告人就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下半年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省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件,对于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异议且该证言、鉴定结论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情形以及法院认为应当出庭作证的,相关证人和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该方案还规定,完善再审案件的审理规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建立再审之诉制度,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省法院将适时制定有关规范性意见,对申请再审立案受理的条件、时限、次数、管辖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实行审判(执行)环节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等措施,明确案件运转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公开范围和方式,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