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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买手枪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5:13 重庆晨报

  据中新社15日电大四学生王彬沉溺于网络游戏并染上不良习气,为满足开销,他通过互联网购买手枪,实施入室抢劫,并致一人死亡,被判处死刑。

  江西某理工工学院计算机系四年级的王彬,迷恋上了“传奇”游戏,经常泡在网吧里,并在网吧里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

  2005年1月上旬,王彬、魏龙通过互联网购得仿64式手枪1把、子弹20发、消音器1件。2005年1月15日18时左右,王彬、魏龙携带仿64式手枪、消音器等作案工具,乘出租车窜到江苏省海安县大公镇王院村14组葛某家。王彬乘葛某打电话之际,持枪对准葛某后脑部位开枪,致葛某当场死亡。共劫得现金人民币1400元,以及摄像机、照相机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7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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