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的哥宰客各罚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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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5:5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瑶)昨日,渝AT1051出租车驾驶员金某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诚心诚意地将29元钱退还给乘客。同样,渝BT5508驾驶员刘某多收的9元钱也退到乘客手中。本报披露的两名宰客“的哥”昨日被执法部门分别处以1000元上限罚款。 经本报报道后,交通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渝AT1051出租车为重庆市公路运输公司出租车、渝BT5508出租车为私人经营出租车。昨日,两车的司机来到市交通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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