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越权决策致损失要追究决策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6:11 浙江日报

  记者季明厉正宏

  据新华社上海1月15日电(记者季明厉正宏)上海市市长韩正15日说,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上海将完善和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要依法追究决策责任。韩正是在出席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完善决策后评估制度、依法追究决策责任,是上海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重要内容。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韩正要求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制度。必须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凡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加以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