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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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6:35 山西日报 | |||||||||
“五纵二横”、全长2.7万公里,连通29个省会城市 新华社电 (记者林红梅)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1月15日起全部开通。交通部15日发出公告,公布以下7条“绿色通道”线路开通: 银川至昆明、呼和浩特至南宁、北京至海口(含长沙-南宁连接线)、哈尔滨至海
冯正霖表示,适用于“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为: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他强调,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规定给予通行便利: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得实行辖区内外差别政策;确保收费站开辟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安全、畅通;对于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滞留和罚款;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未通过专用道口,拒不接受核查,或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非整车或违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通过专用道口,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