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非正规就业首次列入地方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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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43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被国际劳工组织誉为“上海模式”的非正规就业发展模式,正式被列入上海地方性立法。 1月12日,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促
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称,为鼓励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组织起来从事非正规就业,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在3年内可以享受免征地方税费、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免费业主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业贷款担保、房租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 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共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4万家,吸纳从业人员达35.5万人。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