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动扶梯伤人该赔偿吗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12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
编辑同志: 我前不久带着3岁的儿子冬冬去某超市购物,在乘自动扶梯上楼时,冬冬的右足被自动扶梯上口的梳齿板卡住而受伤 ,构成9级伤残,花医疗费8700多元。超市认为冬冬的伤与其乘自动扶梯到楼梯口时未及时抬脚有关,在支付了6000 元医疗费后,不愿再付。我想将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超市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
读者:陈小花 陈小花同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人。消费者不仅包括购买商品 或服务的人,而且还包括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获得商品或服务,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即 自己或家人支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二是通过提供劳务的方式获得,即自己或家人为他人提供一定的劳务或其他帮助;三是通 过赠与的方式获得,即自己或家人接受他人的赠与。本案中,超市为改善购物环境、方便顾客上下而在其经营场所配置自动扶 梯,虽然是让顾客免费使用,但它属于超市为顾客提供的全部服务的一部分。冬冬在母亲的带领下乘该自动扶梯上楼,视为冬 冬接受了超市提供的此项服务。因此,冬冬理所当然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还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 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据此, 超市应对冬冬的损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袁仕友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