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均住房将增3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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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3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 昨日,省建设厅召开新年新闻通气会,透露了我省“十一五”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5平方米,比我省目前的人均居住面积增加3平方米。此外,“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将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与GDP增长幅度相适应。
旧住宅小区 也要物业管理 省建设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李尧说,我省将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建设用地;逐步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政策制度;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有效机制;探索在非公有经济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一五”期间,我省在保证用地落实的基础上,力争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占商品房竣工面积的8%以上,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达到60%以上。 我省将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建立健全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和房地产估价、中介经纪管理制度。我省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并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并实施物业管理。 稳定房价 今年重中之重 李尧表示,今年,我省房地产业的主要工作计划是稳定市场,重中之重是稳定房价。为此,我省将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稳定房价,落实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和优化供应结构,加大中低价位普遍住房的供应量。 另外,我省将制定培育规范县域房地产市场的措施,争取到年底,县域房地产投资有较大增长。 加强市场监管 今年再出法规 今年,省建设厅将配合省人大尽快出台实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及收费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今年,我省将研究制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以维护购房者权益,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规活动,重点是对商品房销售、交付环节、面积测量、中介经纪等方面进行专项治理规范。 此外,今年还将加强房地产市场与权属登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品房面积纠纷处理机制。修改实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