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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 农民工想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43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朱雨晨

  老劭,今年四十开外,从山东来北京闯荡的一名农村汉子,经历了仲裁胜诉、一审败诉、终审调解的一场官司,最终 获得法律上的支持:东家北京市私立正则中学(以下简称:正则中学)应当与他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然而,在现实中却遭遇了尴尬,东家“砍掉”一半的薪酬与他签订合同。本来就勉强维持的1100多元,砍掉一半 ,自己的日子怎么过呢?不得已,老劭只好求助于最后一张牌——申请执行。

  与老劭一样遭遇这种尴尬的,还有同样来自山东的老宋与来自四川的老曾,他们三人为同一个东家做事。

  2006年1月11日,早晨6点起床的时候感觉很冷,出了门才知道下雪了。雪下得很小,但是极目可见的屋檐上 还是有了一层厚厚积雪。

  老劭和老宋心里很着急,从住处到

法制早报社的路不算太远,但是要转很多趟车,10:30见到记者,哥俩眼窝一 热,眼泪差点就掉下来。

  工作满十年

  也还不是自己人

  老劭三人数年前随着打工潮来北京打工,一个偶然的机会先后在正则中学“安了家”,在后勤组做事。学校与他们未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因了在学校工作的缘故,工作之余老劭他们便也读读书、看看报,从书上了解到,即使是农民工,在某单位连续工作 满十年之后,也可要求该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这个认知鼓舞着他们,他们认认真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2004年7月老曾工作满十年,2004年8月老劭工作满十年,他们继续在学校工作。2005年1月,他们俩 提出让学校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老宋则差两年够十年,便提出跟学校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同年1月19日,老劭他们得到学校将要减薪签订下学期的合同,也得知学校无意与他们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1月 24日,老劭三人分别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如下简称: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申请支持自己的上诉主张。

  仲裁赢了学校不聘了

  4月5日,老曾案首先得到裁决,仲裁委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支持了老曾要求学校与他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 的主张。

  随后,老劭案与老宋案也先后得到裁决,两案的结果与老曾案一样获得支持。老劭案获得支持的理由与老曾案相同; 老宋案则是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以及北京市劳动合同的规定。

  正则中学却认为,已方在2005年1月开会宣布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聘用期满后,下学期是否聘请老 劭他们不能确定。

  2005年2月19日,学校给三人分别发了《通知书》,决定不再与他们签订任何新的劳动合同。正则中学不服裁 决,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法院于8月5日同一天对三案作出一审判决,老劭三人与学校的劳动关系于2005年1月19日终止。

  接到判决的老劭三人灰心了。上诉还是不上诉?为了这场官司,已经折腾了大半年。这段时间里,他们不敢找其他的 工作,也不好找其他的工作。老劭三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老劭一拍大腿:“豁出去了,花钱就花钱,上诉吧,哪怕只有1 0%的机会也是机会啊。”

  2005年12月1日,事情有了最终的结果。学校与老劭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调解了,双方达成签 订无定期劳动合同的协议;老曾案终审判决学校与他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老宋的主张也在终审判决中得到支持。

  合同可以签可工资打5折

  “苍天有眼啊。”老劭他们说,法律是公正的,终于还自己公道。但是接下来的难题也难住了他们。判决是判决了, 学校也服从判决,给他们每人发了一纸合同书,合同书上的工作岗位和工资都是空白的。

  “学校说要签合同可以,我的基本工资从900减到了600,原来的饭补、车补、校龄工资等都没有了,这样我能 签吗?”老劭他们想,法律规定是按照原来的合同来履行,学校这种做法却对事情打了折扣。

  没辙了,他们只好动用最后的一张牌,申请执行。

  老劭他们的代理律师对此作了分析:强制执行的话很矛盾。强制要求学校与老劭他们签订合同,就违背了合同的签订 要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或许可以借鉴东北某市的做法,将老劭他们从纠纷开始至退休时的这些年的工资一次执行 到位。

  面对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记者走访了有关的劳动法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劳动仲裁诉讼网专家梁艳松: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国家在鼓励稳定的社会状态, 一般而言,劳动者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之后,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此时让他再重新找工作,从头开始,有一定的难度 ,也会造成社会一定程度的不稳定。

  但是,就本案而言执行牌并不好打,这种没有金额标的的执行案子,只能是走形式而已,也就是在已经认定的法律文 书上再加一把保险,但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最后,梁艳松指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试同为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老劭他们可以不与学校签订任何合同 ,照常上班。上班后,工资如果真的减了,就属于学校克扣工资,届时老劭他们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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