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QQ号案在深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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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5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甘雪明)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对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判处曾智峰、杨医男两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并追缴两名被告违法所得61650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智峰于2004年5月31日受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2005年3月初,被告人曾智峰与被告人杨医男结识,两被告遂合谋通过窃取他人QQ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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