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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道合一,出了事故责任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见习记者 王成丽今日报道长江东路与当涂路交叉口的施工已近完工,但记者发现:长江东路的非机动车道在临近十字路口处被栏杆拦住,非机动车要想过路口,必须从人行道上经过,与行人合用一道。

  市民:两道合一让人担心

  今天上午8:30,记者在长江东路与当涂路路口看到:两边的人行道上,行驶着不少自行车、电动车,行人只能走在人行道的最里侧。一位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附近,每天要步行到电机厂车站坐车去市里上班。两道合一后,他的担心就来了:人行道本来就是让行人通行的,现在非机动车走上了人行道,这安全怎么保证啊?“我也不愿骑车从人行道过啊!”骑电动车的章女士说,“万一不小心撞倒人,无论是不是自己的错都很麻烦,可是慢车道被拦住了,不从人行道走又怎么办呢?要是走快车道,那就更加危险了。”

  交警:责任认定暂无明文规定

  记者从合肥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两道合一的情况属于借道通行的一种,一般来说,在人行道上,属于借道通行的非机动车没有优先通行权,应当避让行人。据交警一大队四中队的倪队长介绍,这样的设置是因为长江东路与当涂路交叉口车流量非常大,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不过,人车混行的确容易出事,但由于该路口还没有改造结束,许多路标、通行线都没有设置好,不少非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从人行道上通行。至今他们还没有处理过因为两道合一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处理此种情况,责任认定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规划:此种设计还是一种试探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合肥市规划局宣传中心的汪主任。据他介绍,这种设计目前还有争论,虽然可以增加车辆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但是无法保障行人的安全,现在还处于试探阶段。合肥市也只是在芜湖路、长江路等几条路的某些路段进行了试点,是否推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新闻点 8:30 长江东路

两道合一,出了事故责任谁负?

  王成丽 上午8:30摄于长江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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