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行乌鲁木齐县新型合作医疗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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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2:22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聂斐实习生成偌男) 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的补助资金在目前人均10元的基础上将再增加10元,新疆将推行乌鲁木齐县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中的“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运行模式。
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的补助资金在目前人均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自治区各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另外,2006年自治区将不再扩大试点范围,工作重点转移到对现有试点县(市)规范试点运作模式,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据了解,自2003年自治区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全区已有53个县(市)列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630.5万农牧业人口中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达到542.8万人,平均参加率为86.08%。其中乌鲁木齐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达6.183万余人,总参加率达94.43%,参加率在全疆最高。因此,2006年全疆将推行乌鲁木齐县的“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和麦盖提县的“家庭账户+住院统筹”两种合作医疗的运行模式,淡化门诊家庭账户,逐步过渡到以大病为主或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兼顾的补偿模式,以增强合作医疗基金的共济和抗风险能力。自治区要求,已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级市应按照乌鲁木齐县“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模式进行试点,同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试点县按此模式进行试点。在量入为出,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不透支的前提下,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率,严格控制结余率。 在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同时,2006年自治区还将开展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农牧区困难家庭看病问题。 |